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張某深夜開著重型貨車睡著,衝進正在道路上施工的人群,造成5死2傷的慘劇。其所在公司事後賠償了近300萬元。前天,丰台法院一審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5年。
  現年28歲的張某是河北人,案發前在北京一家機械公司擔任司機。法院查明,去年9月16日凌晨2時許,張某駕駛一輛重型貨車由南向北行至菜戶營南路梆子井橋上,衝進道路施工現場,造成5人被碾軋死亡,另外兩人受傷。經丰台交通支隊認定,張某負事故全部責任。
  受審時,張某認罪。他說,案發前約5個月,他的工作時間是從晚上10點至次日5點,中間不休息。去年9月15日晚10時許,他獨自駕駛重型貨車從單位出發,到王府井步行街附近的工地拉渣土,之後送到大興區鵝房附近的渣土坑。卸了兩趟土後,16日凌晨2點10分許,他駕車從鵝房的渣土坑出來,準備再去拉第三趟渣土。張某說,2點50分左右,他感覺很累、很困,駕車剛剛駛入玉泉營橋就開始迷糊,閉上眼睛睡著了,怎麼從玉泉營開到梆子井橋上的他都不知道。
  據瞭解,當時市政部門正在梆子井橋上進行道路施工,擺放了錐筒等警示標誌。
  張某說,他撞人後被喊聲驚醒,發現車輛失控趕緊踩剎車,但不管用,車子駛上隔離帶,直到撞在橋體護欄上才停。
  事發後,張某所在的公司積極賠償,至判決前共賠付近300萬元。
  法院認為,張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,過度疲勞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,致5人死亡,1人輕傷,1人輕微傷,並負事故全部責任,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。鑒於張某報警後在現場等候處理,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自首;且積極賠償5名死者家屬的經濟損失,得到其中4名被害人家屬的諒解,故對其予以從輕處罰。法院一審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5年。  (原標題:重型貨車失控衝進工地軋死5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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